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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早操、卫生管理制度
2014-10-20 21:28  

为了切实搞好我院的早操、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教学管理,使同学们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从而建筑学院早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我院的早操、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教学管理,使同学们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从而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经学院研究,重申如下制度,望同学们遵照执行。  

一、早操管理制度  

1、除双休日外,各班务必与每日早晨6:15分于小操场指定位置集合点名。各班体育委员要配合查操人员认真清点人数,将未到人员名单于6:25分前,报院学生分会相关负责人处,得到允许后方可解散,自由锻炼。  

2、本学期内早操无故缺勤达3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无故缺勤累计达到5次者,给予浮动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变浮动处分为固定处分。  

3、凡因病、事不能出操者,必须经班主任审批。  

4、学院抽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落实,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卫生检查制度  

1、宿舍  

①严格执行我院卫生公约。凡在我院卫生检查与卫生抽查过程中,值日生受到三次通报批评者,给予浮动处分。  

②凡在学校及“小红帽”卫生检查过程中,值日生受到三次通报批评者,直接给予固定处分。  

2、教室  

①严格执行我院卫生公约。学院领导、班主任、学生分会卫生部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公布。  

②值日生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内评优及组织发展资格;三次受到通报批评,给予浮动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固定处分。  

③教室累计两次通报批评者,取消该班年度评优资格。  

本制度从2004年10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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