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学风是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形成的学习风尚,是校风、院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建立优良的学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从思想道德、人文素养、专业技能、身心健康等方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学生应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确立“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信念,提倡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
二、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鼓励学生在思想道德、专业技能、身心健康等方面全面发展,学院每年十月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并进行表彰奖励。
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院每学期对各班成绩进行排名,前3名的同学授予“学习标兵”称号。
四、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对学生早读、晚自习的引导和监管。学生有事或生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实行教师课堂考勤制,考勤结果和学生最终成绩挂钩,占该课程平时成绩的50%。
五、尊重老师、尊重老师的劳动。学生见老师应主动打招呼,在教学中师生应教学相长。
六、学习应课前有预习,课后有复习,充分利用学习时间,不搞考前突击。
七、积极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各类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活跃学习气氛。
八、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凡考试作弊被当场查获或经检举揭发查证属实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按结业处理。
九、大力倡导围绕教学计划开展自学和读书活动,努力扩大知识面,掌握多种技能,提高综合素质。每年推荐一批学生优秀读书报告,并予以表彰奖励。
十、积极参与科学创新活动,发表科研论文。(作为各项评优参考)。
十一、学生根据专业特点和自身需要,积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作为各项评优活动的参评资格)。
十二、爱护一切教学设施和实验仪器,严禁损害公共教学设施、破坏教学秩序的不良行为。
十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使自身得到锻炼和提高,结束后,须写出实践报告,进行自我总结。
本实施意见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