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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下半年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2021-09-07 23:00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21年下半年我院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现就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研究方向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技术经济管理、工程经济管理。本硕博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三、优秀博士招聘待遇

1.A类博士待遇

1)毕业于高水平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3)教学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发表高质量论文。

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30-40万元。

2.B类博士待遇

紧缺专业博士,成果较为突出;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25-35万元。

3C类博士待遇

常规补充博士;3年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4.其他待遇

1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

2)具有博士后经历,增加2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副高职称,增加3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增加5万元引进人才补贴。

3)引进“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纳入延安市人才支持范围,科研启动费按照所确定等级的最高档执行。

4)配偶安置实行一事一议,为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就学条件。

5)可以内部价格购买空余博士人才房(安家费可一次性冲抵房款),或提供过渡住房。

三、高层次人才常年引进对象及待遇

(一)大师级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等杰出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知名学者。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二)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不低于200万元;同时提供18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8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年薪100-120万元,具体标准面议;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排配偶和适龄子女就业。

(三)第二层次人才

省部级以上优势学科带头人、承担国家重大、重点课题专家、二级教授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不低于150万元;同时提供16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6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排配偶和适龄子女就业。

(四)第三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三级教授等;海(境)外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不低于100万元。提供14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4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置配偶工作。

以上各层次申请人可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及陕西省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可同时享受政府给予的人才补贴50-200万元。

四、接收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10297594@ qq.com)。

联系电话:18329918039  联系人:杨老师

2.为了便于我们及时处理您提交的材料,发送邮件请将应聘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文件名格式:姓名-专业-学历-教师应聘。邮件主题栏填写格式为:姓名-专业-学历-教师应聘。

3.经学院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随后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讲。

4.凡来校参加试讲博士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火车、汽车票)、提供住宿。

常年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策”。

延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诚聘英才,欢迎加盟!


延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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