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延安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红霞 赵耀锋
成 员:李盛斌 李 宁 霍治澎 张 扬 梁丽娥 陈新岩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办公室秘书:陈新岩
职 责: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负责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成立复试综合面试组
面试组成员:考官7人, 工作人员2人。
面试组职责:负责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时间与方式
(一)复试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详细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附件1)。
第二阶段:拟定于调剂系统开启至4月下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和我院网站调剂公告。
(二)复试实施方式
我院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方式请关注我院官网。
四、复试考生与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报考专业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我院专业调剂政策,在调剂系统接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⑤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在乡镇鉴定并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4月15日前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不能提供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安排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五、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采用网络测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操作规范如下。
1.测试网址:http://219.244.0.225/psy/Login.aspx;
2.测试时间:3月31日8:00至14: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3.登录流程: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页面,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测评共两个量表,测评结果必须要全部提交,缺一视为未完成测试工作。
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复试录取时参考使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线下复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http://yjsc.yau.edu.cn/info/1025/5162.htm)。
(四)面试环节。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按顺序单独进入指定地点,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
1.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5分钟)。
2.综合面试(15分钟)。
3.复试小组根据现场表现给出成绩,由工作人员进行汇总,最后得到的平均成绩即为其面试成绩。复试所有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调剂复试
调剂内容、要求和办法等事项详见学校和我院调剂公告通知。
七、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土木水利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一志愿报考土木水利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交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咨询单位:延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咨询申诉电话:18309294694。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jw@163.com,接受举报电话:13279113883。
本办法由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延安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附件:
1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